据了解,当下仅在河南省,就有镇平县、修武县、叶县等至少10个试点地区出现明令或实质暂停备案,河北省、湖南省诸多市县也有暂停光伏项目备案文件出台。全国各地不约而同都采取同一种措施,主要原因是为了让能源央企包揽整县资源。
虽然国家能源局早就明确不搞垄断,主张公平竞争的市场化发展模式,河南、河北等省市发改委也强调自查、纠偏,打击违反整县推进“竞争不垄断”原则的事件发生,但能源央企凭借强大的资源优势,垄断整县推进已成为了“潜规则”。
“各地整县推进的实施主体是区县政府,国家能源局发文各地能源局、发改委能看到并配合,但区县政府就不一定能看到了,‘竞争不垄断’的文件精神落实难到位。”张晓斌对华夏能源网说道:“其次,整县推进签约与市场化是有矛盾的。如果企业和区县政府签了约,但是整县资源又谁都能做,这个签约就没有意义,所以整县推进,实际推行中就难免垄断。”
“此外,在整县推进的顶层设计中,虽然提到市场化,也提到不搞‘一企包一县’,但却没有突出民营企业,市场主体不明确。实际上想要避免‘一企包一县’也简单,找三五家能源央企,做内部市场化,同样满足国家要求,但实质上还是央企包县的模式。”张晓斌说道。
从上述可见,当下各地方区县政府已愈发倾向于将整县资源给予能源央企,“央企包县”的非市场化模式,正在成为实际工作中的主流,民企担忧的垄断问题正在成为现实。
区县政府背后的考量
早在整县推进政策颁布之初,光伏行业就对该政策的落地模式有所猜想,即由政府牵头,能源央国企出资,大的光伏企业做解决方案,当地民营光伏企业做落地施工,各司其职,共分蛋糕。
但当下的情况却渐行渐远——区县政府接连停止备案,打包整县资源奉送给能源央企,民营企业想进入变得相当困难。更有甚者,有的地区居民想要自己联系供应商安装光伏都会受阻,民营企业原本在做的业务也做不成了。
“目前我们不知道民企市场化做的分布式项目,算不算整县推进容量,上面政策没明确的情况下,地方政府没办法支持这方面的工作。另外国家也在强调统一规划,政府自然要将分布式资源放在手里统一调配。将整县分布式资源交给能源央企来做,相较交于民营光伏企业来做,对当地发展更有好处,这是现象背后的底层逻辑。”张晓斌分析道。
据了解,当下能源央企在做整县推进时,若区县政府有如城投、水务、交通等国企,这些国企一般是用分布式资源入股,与能源央企成立合资公司,待整县推进项目落地后,享受光伏发电利润,反哺当地财政。
若不成立合资公司,能源央企就自行开发整县分布式资源。待项目落成后,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