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采暖季的临近,国家能源局和全国多地集中出台天然气相关政策,保障冬季保供顺利进行。在江苏、山东、湖南、江西、陕西、安徽安庆等地,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正逐步落地,根治天然气购销倒挂顽疾,缓解城燃企业经营困境。
在东北,《国家天然气价格联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却不见落地,省级、市级、县级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均陷入难产,进度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冬季保供形势晦暗不明。
虽迟但到 湖南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陆续落地
10月25日前后,湖南省发改委决定启动气价联动机制,对长沙等 10城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售价统一上浮 1.10 元/立方米进行价格联动。
衡阳市于近日发布居民气价调整通知,文件指出,自2022年4月以来,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目前,衡阳各县市区天然气公司进销价格已严重倒挂,公司经营困难,为顺畅传导天然气上下游价格,促进供气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居民用气供给,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居民用气售价统一上调0.182元/立方米。
上述两份文件均提到,本次调价中城燃企业无法同步同向全额传导的涨价因素,在下一调整周期统筹考虑。这两份气价联动文件均根据10月8日印发的《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作出,该文件对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范围、启动条件、联动方式、联动公式、激励约束机制、信息公开制度、低收入群体保障等八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至此,自今年6月上旬《国家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指导意见》宣贯至今,全国已陆续有湖北、陕西、山东、安徽、贵州、河南、江苏、新疆、广东、湖南等11个省级行政区出台了省级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在城市层面,南京、福州、天水、济南、青岛等50多个市、区、县已出台地方性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但是,在超过2000个管道天然气覆盖的县级城市(市、区、县)中,仍有52%未建立当地天然气上下游联动机制,或者联动机制不完善,急需根据《指导意见》更新完善。其中东北地区的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的省级、市级、县级天然气价格联动新政未有任何动作,气价改革进度明显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