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供电:完善煤电容量电价考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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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9

          今年以来,盐城供电公司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要求大力开展本地区相关煤电发电企业最大出力能力申报及调用测试工作,认真做好辅助服务市场街接扎实推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落实落地,为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发布后,盐城供电公司第一时间召开政策宣贯会,向用户充分阐释建立容量电价机制对发挥煤电支撑调节作用、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重要意义。他们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推进电能量市场、容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高效协同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起有效反映各类电源电量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实际情况,充分体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确保煤电行业持续健康运行;他们适应煤电功能加快转型需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电量电价,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要求调度机构根据供需形势视情开展随机抽查,机组实际调用过程中无法达到计划指令、发生跳闸、无法调启、检修超期等情况记为考核不达标,并结合机组月内发生考核次数采用扣减容量电费和取消获取容量电费资格的惩罚方式;他们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快推进电能量市场、容量市场等高效协同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适应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的新形势,推动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由此,我们要象盐城供电公司一样,及时完成考核平台搭建、制定实施细则并做好政策宣贯等工作,认真做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考核有关工作,保障盐城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确保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平稳有效落实,才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进而为加快盐城能源结构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支撑。(通讯员:吴文 15061614949 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189号盐城供电公司党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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