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际,党的报告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出了新使命新任务,而加强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举措,只有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行业和谐,才能不断激发改革红利和发展潜力。“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我们必须一手抓发展,一手防风险,决不能出现颠覆性风险,不能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要全力服务中心工作,主动与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等对接,及时跟进企业的各类法律需求,选准开展法律合规工作的切入点,促进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进一步融合。要全程强化风险管控,必须坚持事前防范为主和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把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纳入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进一步发挥法治工作对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稳定和保障作用。
新时代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法治思想,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企全过程各方面,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体现法治担当、展现法治作为,为企业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作者系: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 副总经济师 余娜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