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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宁谈人大常委会修法:先立后破、立法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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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5 13:15:04

原标题:“先立后破、立法先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新气象

本报记者 马晖 北京报道

“我赞成这样的修改!”李连宁委员说。

12月24日下午,人民大会堂,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药品管理法、烟草专卖法、公司法等在内的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内容涉及取消下放11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革工商登记制度。

身为连续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李连宁委员觉得此番人大常委会一揽子修法,体现出通过立法来保障和促进改革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先立后破、立法先行”。

由于政府换届,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履职之初,便被给予厚望。此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又明确提出,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在本月召开的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无论是对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检查,还是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抑或是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都传递出推进依法治国的方向。

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的检查为例,据全国人大内部人士介绍,这次执法检查,是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14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对该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吉炳轩、万鄂湘等在内的执法检查组分赴辽宁、黑龙江、上海、山东、贵州、宁夏6省区市进行调查。

而在调查开始之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亲自审定了执法检查方案,并批示“要把执法检查与法律修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完善。”

早在3月1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时,新当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讲话中即明确表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要把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任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的贡献。”张德江表示。

此后,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神就被贯穿于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历次会议上。

今年6月,包括文物保护法等在内的12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开启了一揽子修法的步伐。

一揽子修法的背景,也是为了落实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了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成为“简政放权”的一项重大举措。

其中,一些拟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就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法律。

“我体会,其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就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李连宁委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