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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亿元社会抚养费屡遭诟病 计生人员支持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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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5 13:15:39

原标题:社会抚养费去哪儿了?

“如果说取消社会抚养费,我第一个举手赞成。”江苏某县一名计生干部如此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吐槽。

进入岁末,当单独“二孩”政策放开政策已然明确时,社会抚养费——这项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给予必要经济制约”的收费连续遭遇质疑和诟病。一方面,基层社会抚养费收支不透明造成了一笔笔糊涂账。与此同时,基层计生人员的纠结则在于,他们需要同时面临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两项指标的考核,二者却是一对“此消彼长”的矛盾体。

“真实的数据应该远远大于现在公布的数据。”浙江律师吴有水本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今年夏天以来,他陆续致信31省份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得到24个省份去年的总额是200亿元。

吴有水推测,加上未公布的七个省,全国社会抚养费收缴总额估计在300亿元左右。

律师的追问

12月4日,河北农民艾广栋因为超生交不起社会抚养费服农药自杀。悲剧发生的同时,另一个消息早已炒得沸沸扬扬——导演张艺谋因为超生可能将被课以数目可观的罚款。

两个男人,际遇和命运迥异,却纠结于同一项收费——社会抚养费。

吴有水以一种追问的姿态与社会抚养费叫上了板。12月11日,他向浙江省的6个县(市、区)寄出了社会抚养费信息公开申请书,再度引起关注。

“现在公布的(社会抚养费)数据,有不少就是应付,你不是要公布吗?我就给你一个数据,并不属实。”吴有水告诉本报记者,“真实的数据应该远远大于现在公布的数据。当然,这比那七个没有公布的省份还是好的。”今年7月,身为律师的吴有水向全国62个省级卫计、财政部门,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总额及使用情况。8月底,明确向他回复总额的,仅有10家。在提出行政复议等一系列追问行动后,社会抚养费再度成为网络热词。截止到12月4日,全国共有24个省公布了2012年度的社会抚养费,总额超过200亿元。

根据2002年实施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社会抚养费是一项行政性收费,不是罚款,但具有一定的补偿和强制作用。而在普通公众眼中,其功能类似于超生“罚款”。

由于《办法》并没有就具体征收缴纳方式做统一规定,各地规定不一,管理比较混乱。在吴有水提出追问之前,对于全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总额,有的只是模糊的推测。

吴有水对社会抚养费的公布情况并不满意,他称,除了有七个省至今未公布数据外,已经公布的数据也有不少水分。

一个值得商榷的数据来自江苏省。吴有水称,据他了解,光徐州市一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就三四亿元,江苏人口众多,且苏南各地总体比苏北富裕,总额应该不止目前公布的12亿元。

扭曲的收与支

“我家刚刚交了1万元,啥收据也没有。要收据罚得更多。”怀孕八个月的苏北农村妇女张梅(化)告诉本报记者。

当被问及为何孩子还没出生就先交罚款,她回答说,没生的时候交1万元,生了以后再交就得1.5万元了。

张梅所说的情况正反映了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现状:标准随意,管理不规范。

国家审计署9月18日公布的湖南、湖北、河北、重庆等9个省市共计45个县的社会抚养费征缴情况审计报告表明,上述情况相当普遍。

根据审计报告,在征收方面,各地征收标准不一,征收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本报记者在实地调查中发现,由于社会抚养费是按照当地居民年均收入的倍数来征收,同样超生一个孩子,不同地方差距很大。即使同一个地区,征收标准也存在很大差异。

一名将超生孩子的户口落在北京市的父亲对本报记者透露,他为此付出了22万元的代价。而在一些二线城市和农村,费用相对低得多,而且可能通过走关系少交甚至免交社会抚养费。

与征收环节的无序相比,一些地方社会抚养费的使用管理环节更加混乱。按照《办法》,社会抚养费应该统一缴入国库。但事实上,相当部分的社会抚养费没有按规定缴入国库,资金被挪用借支现象非常普遍。

“社会抚养费的巨额资金流向问题,长期以来,征收部门始终不能给出一个合理交待。”新华社在近日的一篇报道中称。

根据审计署上述报告,社会抚养费挪用方向可谓是五花八门。比如,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为完成“绿化长江、重庆行动”活动任务,2010年10月挪用24万元社会抚养费作为捐款上缴;湖南新化、湘潭、沅陵等3个县截留、坐支932.50万元社会抚养费用于乡镇工作经费以及招待费、奖金补助等支出。

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杜绝按比例返还社会抚养费,以及以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作为标准拨付计生经费的现象。从审计的情况看,一些地方违规向人口计生部门和乡镇街道拨付计生经费。

这种做法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地方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的“野蛮生长”。2012年,怀孕七个月的陕西孕妇冯建梅之所以被强制堕胎,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交上4万元社会抚养费。

征缴管理环节的扭曲导致社会抚养费的作用被扭曲。

今年9月初,吴有水曾赴江西农村调研。他发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初衷是减少超生人口,但在实际中,这种减少的作用很小,甚至起到了反作用。

“有关系的可能你罚不着,有钱的不怕你罚,没钱的反正交不起,你罚款也不起作用。所以该生的照样生,只是基层多了条财路而已。”吴有水说。

提起社会抚养费,基层计生人员也有许多无奈。县里向基层计生部门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已经成为“行规”。按照一名知情人士的说法,如果不下达征收任务、不把拨付款跟征收指标挂起钩来,基层的征收积极性就不高。

此举令一些基层计生部门两面受压。每年下达的计划生育指标必须要完成,但完成计划生育指标可能就完不成社会抚养费指标,完成了社会抚养费指标,计划生育指标就要突破。这也是不少征收单位给当事人打白条的原因之一。

“我们是老鼠钻进风箱里两头受气。上面的任务指标得完成,下面老被群众骂。”上述基层计生干部表达了他的不满和无奈。

社会抚养费“抚养”了谁

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呼声随着一次又一次因违规征收导致的恶性事件而越来越高。

复旦大学教授、人口学者王丰称,所谓社会抚养费,其实是超生罚款更加冠冕堂皇的一个说法。征收管理的混乱已经导致它成为一个滋生腐败并加剧社会不公的黑洞。

2012年8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等15名学者上书全国人大,题为《尽快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面修改的公民建议书》,建议内容之一就是应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今年初发布的《法治蓝皮书(2013)》也建议,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逐步取消社会抚养费制度。

吴有水还没有停止追问。他准备在继续追问7个未公布社会抚养费省份的同时,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在暂时不能取消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下,征收的费用必须用于那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尤其是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吴有水说。